阿布扎比公司股东模式


如果您在阿布扎比的业务需要在阿联酋本土与当地公司进行贸易,那么您需要一家经济部 (DED) 许可的公司。根据《阿联酋商业公司法》,任何「在岸」公司必须由阿联酋国民或阿联酋国民拥有的实体持有至少 51% 的股份。许多投资者对这些外资拥有权的限制感到忧虑,对于将其公司的控制权交给当地合作伙伴感到不安。

为了释除这些疑虑,Sovereign 与 DED 的外国直接投资 (FDI) 部门共同开发了 「公司代理股东模式」。此模式可让投资者在阿布扎比维持其企业 100% 的有效所有权和控制权,同时完全符合阿联酋公司法的规定。

Sovereign Corporate Services(硕富麟的迪拜办事处) 在阿布扎比、迪拜和更广泛的阿联酋地区经营和控制 100% 由阿联酋国民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 (LLC)。与这些阿联酋公民的关系是透过授权书和其他法律协议来确认的。

这些 LLC 可作为 51% 的当地合作伙伴,而 49% 股东的风险则透过各种安排计划文件来降低,这些安排计划文件将所有管理控制、财务控制及日常业务运作交回给他们,以换取「固定年度赞助费」。

作为法人代持股东,硕富麟不会在新公司担当任何商业角色,而且年费是固定的,无论营业额或业务利润如何增加,年费都不会有任何变动。

这种公司股东模式的主要优点是,投资者将不会以个人股东的身份与公司打交道,而是与一家拥有完整执照和监管的国际公司打交道,该公司与企业之间没有情感联系,也没有当地的既得利益。

硕富麟拥有多位常年可用的签署人,而且作为一家公司,我们的企业股东实体提供永久继承权。因此,客户在阿布扎比的业务不会受到当地个人合作伙伴健康不佳或死亡的影响。

允许外国个人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49% 的少数股权,但 Sovereign 建议使用外国(离岸)公司。这将确保所有权在阿联酋境外持有,因此在继承和继承计划方面不受任何伊斯兰律法的影响。

在阿布扎比,Sovereign Corporate Nominee Shareholder (被提名股东) 也可以作为当地代理,处理不需要 51% 当地合伙人的结构,例如专业执照或分公司。

Sovereign Corporate Services LLC(SCS, 硕富麟的迪拜办事处)已与 Dubai FDI(DED 辖下的专门投资发展机构)建立正式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SCS 与杜拜 FDI 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 (MoU),承诺吸引外国公司在该地区建立和发展,并通过以下合作点优化所提供的服务:

01
作为外国公司理想的业务合作伙伴
02
衡量和追踪投资绩效
03
发展业务和实施投资吸引机制
04
突出成功案例并保持经常联系。

阿布扎比是国际公司在中东地区设立地区总部的绝佳地点,在硕富麟的协助下,设立总部的过程应该是直接而迅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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