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申请表格 配合税务合作及商业环境
香港税务局宣布,自6月12日起,将修订居民身份证明书申请表格,以配合国际税务合作标准和不断变化的商业环境。
调整程序
有关程序现已作出调整,税务局将会根据有关的避免双重课税协定中“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明确定义,来决定是否发出居民身份证明书。
申领税务优惠 订定行政便利措施
税务局亦借此机会,就在内地申领税务优惠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协定中“实益拥有人”事宜的通知》(PN9)范围内的外籍人士,订定现行的行政便利措施。
申请人注意事项
- 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在申请表格的附录内提供机构和业务活动的详细资料。
- 在修订的表格内,香港注册成立或成立的公司、合伙企业或信托一般无须提供其成立及业务活动的全部详情。
- 只有以下申请人才需要提供有关资料:
- 在香港以外地区注册成立或成立的申请人
- 根据PN9申请税收优惠的申请人
- 根据香港与日本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申请税务优惠的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