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批准修改企业服务提供商及代理董事和股东制度


新加坡国会于 7 月 2 日通过了《企业服务提供商(CSP)法案》,该法案将要求所有在新加坡境内或从新加坡提供企业服务的商业实体向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注册。

新加坡政府还通过了《公司与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杂项修正案)(CLLPMA)法案》,该法案旨在提高新加坡公司与有限责任合伙企业(LLP)实益所有权的透明度。

目前,不代表客户向 ACRA 申报交易的公司和其他商业实体无需注册为注册申报代理(RFA),因此无需履行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和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AML/CFT/PF)的义务。

ACRA表示,这造成了 “监管空白”,因为未注册为RFA的CSP可能被客户利用来促成非法活动。因此,新《CSP 法案》中的变更旨在为所有在新加坡开展业务的 CSP 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并使 ACRA 能够对违反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防范金融风险义务的注册 CSP 采取执法行动。

新加坡财政部第二部长英德拉妮-拉惹在国会中表示,在新加坡当局于2023年破获有史以来最大的洗钱案,逮捕10名外国人并没收超过30亿新元的资产之前,这两项法案就已在制定之中。

“ACRA监管制度覆盖范围的扩大将确保所有在新加坡提供企业服务的实体,无论其服务的是本地客户还是外国客户,在我们打击金融犯罪的斗争中都承担着同样的义务。”拉惹说。

这一新的注册亦将对不履行打击金融犯罪职责的CSP及其高级管理层实施惩罚性制裁。

目前,ACRA 对不遵守其规定的 CSP 及其注册合格个人实施制裁。其中包括对每项违规行为处以最高 25,000 新元的经济处罚,或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暂停或取消其注册资格。

根据《注册 CSP 法案》,违反注册 CSP 要求的人即构成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以 50,000 新元的罚款或不超过两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如果是持续性犯罪,则在定罪后,对持续犯罪的每一天或部分时间再处以最高 2,500 新元的罚款。

法律还规定,注册 CSP 及其高级管理层违反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防范金融风险义务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注册 CSP 一经定罪,每次违规最高可处以 100,000 新元的罚款,而其高级管理层也将被视为犯罪,一经定罪,每次违规最高可处以 100,000 新元的罚款。

最后,《CSP 法案》的条款将禁止个人以商业方式担任公司的代理董事,除非任命是由注册的 CSP 安排的,并且他们已被注册的 CSP 评估为 “合适和适当的人”。违反这项规定的人即构成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以 10,000 新元的罚款。

ACRA表示,这些新规定旨在打击滥用代理董事安排的CSP,这些CSP安排不合格的个人担任空壳公司的代理董事,以方便洗钱。

虽然代理董事安排是许多 CSP 提供的合法服务,以帮助其海外客户满足新加坡关于在新加坡设立公司必须有一名通常居民董事的要求,但这种安排很容易被滥用。

Indranee 女士在法案辩论期间说: “作为生态系统中的重要守门人,企业服务提供商不能轻率地安排代理董事职位。“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发现有些人显然不适合承担董事的责任,但却被错误的企业服务提供商安排担任代理董事。”

为了解决滥用代理董事安排的问题,ACRA 将要求个人只有在代理董事职位是由企业服务提供商安排的情况下,才能通过业务方式担任代理董事,除非个人本身就是注册企业服务提供商的独资经营者。违反这一规定者将被处以最高 10,000 新元的罚款。

在确定该人是否为适当人选时,注册 CSP 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确定该人没有被任何成文法取消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并考虑附属法规中规定的其他因素。

这可能包括检查他们的合规记录,以评估他们是否有能力担任额外的董事职务。违反这一规定即属犯罪,注册 CSP 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 100,000 新元。

CLLPMA法案中的条款将对《公司法》和《有限责任合伙法》作出修订,以补充《CSP法案》,通过提高各种登记册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加强新加坡的反洗钱制度。

目前,新加坡的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均须保存可登记控制人实益拥有人的登记册。这些人是指在公司或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中拥有重大利益或重大控制权的个人或公司实体。

公司还须分别保存其代理董事和代理股东的登记册,以确保当局了解在幕后对法人行使控制权的人。

條例草案將引入三項改善措施:

  • 它将把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在其登记册方面所犯罪行的最高刑罚从5,000新元提高到25,000新元。这些罪行包括未能维护登记册、更新信息或更正不准确信息。
  • 该法将规定,向 ACRA 提供有关其登记册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最高可处以 25,000 新元的罚款。这将适用于在确保向ACRA提供的信息准确性方面没有尽到合理努力的人。
  • 它将要求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每年核实并更新其控制人的信息。

其次,修正案将进一步提高代名人安排的透明度。目前,法律要求担任代理董事或股东的个人向其公司披露他们的详细资料和代理人身份,但没有要求他们或其公司与ACRA共享这些信息。

为提高透明度,《条例草案》将要求公司向ACRA提供代理人安排的全部信息,例如代理董事和股东的详细资料,以及这些被代理人背后代理的身份。

这些信息只提供给ACRA和其他公共机构,用于执行任何书面法律。不过,ACRA 会公布公司的哪些董事和股东是代理人。换句话说,虽然代理人的身份不会被披露,但个人作为代理董事的身份将被公开。

代理表示,提高代理人安排的透明度将进一步降低洗钱风险,因为这些信息将引发反洗钱义务实体的额外审查和客户尽职调查。

这也将确保新加坡继续遵守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2022 年 3 月更新的实益所有权标准,该标准要求代理董事和代理股东向注册处披露其代理的身份,并公开披露其代理人身份。

Indranee 女士说:“这些信息将对银行、企业服务提供商和其他把关人有所帮助,例如,他们可能希望对有许多代理董事或股东的公司进行额外检查。”

财政部和ACRA于今年 3 月就这两项法案的草案版本进行了公众咨询,并于 5 月公布了对反馈意见的回应。ACRA表示,它将为拟议修正案的实施提供充足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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