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财政大臣杰里米·亨特 (Jeremy Hunt) 在 3 月 6 日的预算案中宣布英国政府将废除非英国居籍士(non-doms)的税务汇入税制。目前,汇入税制适用于在英国居住的非英国居籍居民。在该税制下,他们无需为未汇回英国的海外收入和收益 (FIG) 缴纳英国税款。
自 2025 年 4 月 6 日起,汇入税制将被“四年制”的新政策取代,同时只有新来英人士(即不在英国居住至少 10 个税务年度的非英籍居民)方可符合该制度。
在此居住的前四年内,个人产生的海外收入和收益将完全获免征英国税款,并可在汇入英国的同时无需缴纳英国税款。但是,无论其居籍身份, 但凡居住英国超过四年的个人均需就其海外收入和收益缴纳英国税款。
针对目前已申报汇入税制的非英國居籍人士,新政实施将提供以下过渡性安排,包括可选择将资本资产价值的基准日回调至 2019 年 4 月 5 日;以及在新制度实施的第一年 (2025-26 税务年度),其海外收入可享受暂时 50% 的税收减免。
英国政府还将针对在 2025 年 4 月 6 日之前已申报汇入税制的个人推出为期两年的“临时汇回额度”(Temporary Repatriation Facility),让他们将之前产生的应计海外收入和收益以 12% 的特别税率汇回英国。
符合条件的雇员在获得英国税务居民身份的前三年内,还可以对其海外劳务所得申请海外工作税收减免 (OWR)。
就遗产税 (IHT)而言,新来移英人士在获得英国税务居民身份的前十年内,只需为其在英国的资产缴税。在十年后,他们将需要就其全球的资产缴纳遗产税。
在此之前,如果非英国居籍居民已设立非居民(离岸)信托,则该信托产生的海外收入和收益可滚存在该信托内,而无需缴纳英国税款。只有向英国居民派发的收益才可能被纳入英国税征收范围内。
在新制度下,上述的税收保护政策将被取消。海外收入和收益,以及在英国境外派发的特定收益将在个人取得英国居民身份后的前四年内获完全免征英国税款。但在此之后,信托设立人也须就信托产生的一切收益缴纳英国税款,同时,受益人也需要对其获分派的收益缴纳税款。
新例下,现时信托能保护资产不受遗产税影响的功能仍得以保留。然而,英国政府宣布打算针对遗产税引入居住税制 (residence based regime), 并将适时咨询最合适的处理方式。遗产税的规定在 2025 年 4 月 6 日前将不会产生任何变化。
英国将在 2025 年 4 月 6 日前举行大选,这些修订亦将预期在届时颁布。普遍预测有望胜选的反对党工党较早前已宣布将会废除非英国居籍税制。未来的执政党是否仍沿用此时保守党有关非英国居籍的提案仍存在未知之数。
然而,由于两大主要政党均提倡废除汇入税制,并计划更广泛地调整英国对海外信托和遗产税的税收待遇,因此,目前在英国的所有非英国居籍居民(以及目前考虑移居英国的人士)极当务之急是重新审视其税务规划。
这些提案将可能影响属以下类别的所有个人:
- 非英国居籍居民和计划成为英国居民的个人。
- 在英国居住并依据汇入制纳税的非英国居籍居民。
- 在英国居住并从海外架构(例如信托或公司)获得实益的非英国居籍居民。
- 不在英国居住,但仍可能是英国居籍的个人。
受这些提案影响的个人应及时寻求专业建议。由于任何税务筹划均需要一定的时间,以及当前的提案实施时间紧迫,我们建议相关个人即时联系税务师。硕富麟的英国税务团队能提供这方面的咨询和建议。如果您希望获得关于税制变化及影响的更多信息,请联系硕富麟(香港)办事处。
针对私人客户,预算案的其他重要变化包括:
资本利得税 (CGT)
自 2024 年 4 月 6 日起,英国政府将对居住物业的资本利得税的较高税率从 28% 下调至 24%。对于在个人基本税率区间的任何收益,仍将继续保留 18% 的较低税率。
印花土地税 (SDLT)
从印花土地税中取消多套住房减免 (MDR)。政府表示,在对多套住房减免的外部评估中,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该政策实现了原定支持投资住宅物业和私人租赁行业的目标。相反,购房者利用这一减免,购买带有附属设施的更大住宅。
对于此类房产的潜在买家,须在2024 年 6 月 1 日前完成交易才能享受多套住房减免的优惠。对于在 3 月 6 日或之前已经交换合同的购房者,无论在何时完成交易,均可继续享受这项减免政策的优惠。
转移资产至海外
为了防止个人利用公司规避反避税法规,政府将从 2024 年 4 月 6 日起修订《转移资产至海外条例》(ToAA) 的相关规定,以堵塞漏洞。这次修订遵循了英国最高法院在 HMRC v Fisher [2023] UKSC 44 案中的裁决。该判决认为,将英国公司转移至直布罗陀的行为并不属于《转移资产海外条例》的监管范围。
在新的修订下,对于封闭式公司,或如果是在英国注册的就应采取封闭式结构的非居民公司,这些公司的个人参与者将被视为转让人,从而解决由这些公司进行转让的情况。这将确保在通过一家公司进行转让时,相关人士是该公司的所有者或有财务利益,则这转让将被视为《转移资产海外条例》下由该个人进行的“相关转让”。
信息交换 – 共同汇报标准 (CRS2)
政府正在发布一份征询文件,征求公众对实施经合组织 (OECD) 修改后的共同汇报标准 (CRS2) 的意见。CRS2 是一个国际税务透明制度,适用于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
该文件还征求公众对两项拟议的监管修订,以及可能将 CRS 扩大至英国金融机构汇报英国居民纳税人信息方面的意见。征询期至 2024 年 5 月 29 日。
信息交换 – 加密资产报告框架 (CARF)
政府发布了一份征询文件,征求公众对实施经合组织(OECD)加密资产报告框架 (CARF) 的意见。CARF 是一个新的国际税务透明制度,适用于自动交换有关加密资产的信息。
征询文件还征求公众对 CARF 的适用范围扩大至英国服务商报告英国居民纳税人信息方面的意见。征询期至 2024 年 5 月 29 日。
有关遗产税的农业财产税收减免 (APR)
农业财产税收减免的适用范围将从 2025 年 4 月 6 日起扩大至根据与英国政府、公营机构、地方当局和经批准机构签订的环境保护协议下进行管理的土地。